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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劳动用工合规的五个要点

时间:2026-09-22 09:00:00

一、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

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签订书面合同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的,需支付二倍工资;满一年未签的,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。

二、规章制度要合法且经过民主程序

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,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,并公示或告知员工。缺少民主程序和公示证据的制度,在仲裁中往往不被采信。

三、加班与考勤管理

实行标准工时制的,应保留考勤记录。安排加班应依法支付加班费。对实行不定时工时、综合工时制的岗位,应依法办理审批。

四、社保与公积金

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,员工自愿放弃的约定无效。未缴社保可能导致补缴、滞纳金及经济补偿风险。

五、解除程序要规范

无论是过失性辞退还是经济性裁员,都要有事实依据、制度依据和程序依据。解除通知应书面送达并保留证据,避免违法解除的二倍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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