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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胜诉案件的代理要点

时间:2026-09-12 09:00:00

一、再审不是“第三次一审”

再审审查阶段,法院重点审查原判决是否存在法定再审事由,而不是重新全面审理事实。因此,申请书必须围绕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的再审事由展开,切忌写成上诉状的翻版。

二、再审事由要精准对应

常见有效事由包括: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;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;主要证据是伪造的;适用法律确有错误;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等。选择哪一条,取决于原审卷宗的具体问题,需要逐页比对。

三、申请材料要“薄而有力”

最高院每年受理的再审申请数量巨大,法官阅读时间有限。申请书宜控制在合理篇幅,把最核心的两三个错误讲透,并用原审卷宗页码精准指引。附卷材料应做索引。

四、听证与询问是重要机会

再审审查阶段可能组织询问或听证。这是当面说服合议庭的关键环节,应提前准备争点提纲、时间轴和关键证据原件。

五、再审与检察监督的衔接

再审申请被驳回后,还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。两条路径的侧重点不同,应当根据案件情况统筹安排,避免错过期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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